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办法

  • 日期: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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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

为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在各领域的交流合作,中国政府设立奖学金,资助世界各国优秀留学生、教师、学者到中国的大学学习或开展研究。

受中国教育部委托,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面向全球招收来自世界各国的优秀青年学子攻读研究生学位并提供以下项目全额奖学金(实际招生人数及专业,将根据需要动态调整):

(一)高校研究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本项目旨在积极配合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中国政府奖学金对高水平留学生来华学习的吸引和支持作用,服务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本项目面向世界各国招收博士生。限所列招生专业及招生培养单位。

招生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大气科学、地理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光学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生态学、生物学、水产学、物理学

招生培养单位:材料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成都山地灾害研究所、成都生物研究所、城市环境研究所、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大气物理研究所、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动物研究所、分子植物创新中心、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高能物理研究所、国家纳米科学中心、过程工程研究所、过程工程研究所、化学研究所、昆明植物研究所、理论物理研究所、南京土壤研究所、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青藏高原研究所、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水生生物研究所、物理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学院

(二)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本项目为落实《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有关倡议以及《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相关要求设立,旨在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项目按照围绕战略、精准投放、协同推进、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实施。本项目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博士生。限所列招生专业及招生培养单位。

招生专业:大气科学、地理学、地质学、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生态学、生物学、土木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药学

招生培养单位:成都山地灾害研究所、成都生物研究所、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软件研究所、上海药物研究所、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武汉植物园、西北生态环境与资源研究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植物研究所

(三)中非友谊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

本项目旨在落实习近平主席在2018年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开幕式讲话中为非洲提供5万各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承诺,为非洲各国培养行业紧缺人才、优秀技能人才以及高层次人才,提供我与非洲各国在实施八大行动过程中的人才支撑。项目将按照围绕大局、精准投放、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内外结合、多方面协同,提升质量、凸显效益的原则展开实施。本项目面向非洲各国招收博士生、硕士生。限所列招生专业及招生培养单位。

招生专业:地理学、动物学、生态学、生物学

招生培养单位: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昆明动物所、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上海巴斯德研究所、水生生物研究所、武汉病毒所、武汉植物园、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植物研究所

二、资助内容与标准

1. 学费

博士研究生免交学费4万元人民币/学年;

硕士研究生免交学费3万元人民币/学年。

2. 报名费

奖学金申请人免交报名费600元人民币。

3. 生活费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月5000元,其中1500元由导师/培养单位提供。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月3500元,其中500元由导师/培养单位提供。

4. 保险费

保险费用800/人,由国科大统一购买保险。保险产品简介详见留学保险网(www.lxbx.net)。

三、资助期限

硕士研究生:36个月(不可延期)

博士研究生:36个月(可延期,总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四、申请条件

1. 非中国国籍;

2. 学历和年龄要求:

(1)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与中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与中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由于部分国家教育体制与中国教育体制有所不同,对部分国家申请者的学历学位要求参见国科大网站(点击链接)。

3. 符合国科大国际学生的其他入学申请条件(详见招生简章);

4. 申请本奖学金时未接受其他奖学金资助,且在本奖学金资助期间不得接受其他任何形式奖学金资助;

5. 保证在本奖学金资助期间进行全日制学习,不得从事其他工作。

五、申请步骤

1. 申请人确定符合申请资格。

    申请人详细阅读本办法,确定本人满足本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2. 申请人联系并获得国科大一名导师接收。

招生导师信息可通过国科大英文网站(点击链接)或培养单位网站查询。

申请人找到与自己科研兴趣相符的导师后,需向该导师发送个人简历、研究计划和其他申请相关材料,说明自己要申请本奖学金。

3.申请人在线提交奖学金申请和入学申请。

1)登录本奖学金在线申请系统(点击链接),填写并提交奖学金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登录国科大国际学生入学申请系统(点击链接),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相关申请手续。所需材料详见各类国际学生招生简章(点击链接)。

4. 申请人提醒导师在截止日前完成登录网申系统完成相关手续。

培养单位在线审核通过国际学生的在线报名资格后,网申系统将自动发送一封邮件给导师,邮件将说明导师登录网申系统的方法和需要完成的手续。

六、申请截止日期

2020430

七、其它事项

1. 除本办法中所列奖学金项目,国科大亦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双边项目、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以及其它项目的获奖学生。这些项目的申请办法详见留学中国网站(点击链接)。申请人需在提交奖学金在线申请(点击链接)的同时,登录国科大国际学生入学申请系统(点击链接),完成入学申请手续。如需预录取通知书,请在完成前述手续之后,及时联系我们。

2. 奖学金生应按照国科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和指定的地点报到入学。未能按时报到的,应当事先请假,并征得学校同意。

3. 本奖学金资助起始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

4. 奖学金生来华后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国科大及培养单位的各项规定,按时参加资格考试、年度评审等各种考试、考核。否则,将按照国科大有关规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5.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 奖学金生在资助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论文,需同时署名国科大和培养单位,并注明由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自娟

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中国科学院大学

邮编:100190

电话:+86 10 82674900

传真:+86 10 82672900

Email: xuzijuan@uca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