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简介
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设立奖学金,支持外国优秀青年来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以及进修课程、学术访问和从事专题研究,鼓励外国高校在读研究生来校访学、联合培养。本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资助。全额奖学金内容包括免交学费,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基本住宿和医疗保险四项。部分奖学金包括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自2016学年起,全额奖学金重点用于资助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与期限
(一)资助内容
1. 国科大免学费
博士研究生免交学费4万元人民币/学年;硕士研究生免交学费3万元人民币/学年;高级进修生免交学费3000元人民币/月;普通进修生免交学费2600元人民币/月。
2.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
国科大提供奖学金生活费,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2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2500元人民币/月。另,导师和研究所/学院根据奖学金生学习和科研情况提供奖助学金,使硕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所能享受的奖学金生活费总额不低于3000元人民币/月;使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所能享受的奖学金生活费总额不低于3500元人民币/月。
3. 提供基本住宿
国科大为北京地区研究所及国科大各院系招收的全额奖学金生,以及参加集中教学的京外研究所奖学金生提供基本住宿。集中教学结束,奖学金生回所后,京外研究所协助奖学金生解决住宿,奖学金生需按研究所规定交纳住宿费用。
4. 提供综合医疗保险
保险费用一年期800元/人、半年期400元/人。有关保险内容请参阅留学保险网(www.lxbx.net)的来华留学生保险产品简介。
(二)资助期限 (不可延期)
三、申请条件
l 硕士研究生: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l 博士研究生: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l联合培养研究生:年龄不限;
l普通进修生: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l高级进修生: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l 申请人须为外国高校在读研究生;
l 外方高校已与中科院/国科大/研究所签署了相关交流合作协议;
l 须于2020年11月前报到入学;
l 来校访学或联合培养时间不少于6个月。
l 须于2020年11月前报到入学;
l 进修时间不少于6个月。
备注:中国境内高校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应届毕业生除外)。
四、申请步骤
1. 申请人确定符合申请资格。
申请人详细阅读本办法,确定本人满足本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2. 申请人联系并获得国科大一名导师接收。
招生导师信息可通过国科大英文网站(点击链接)查询。
申请人找到与自己科研兴趣相符的导师后,需向该导师发送个人简历、研究计划和其他申请相关材料,说明自己要申请本奖学金。
3. 申请人网上提交入学申请和奖学金申请
申请人登录国科大国际学生入学申请系统(http://adis.ucas.ac.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网上入学申请和奖学金申请手续。所需材料详见各类国际学生招生简章(点击链接)。
4. 申请人提醒导师在截止日前完成登录网申系统完成相关手续。
培养单位在线审核通过国际学生的在线报名资格后,网申系统将自动发送一封邮件给导师,说明导师登录网申系统的方法和需要完成的手续。
注意事项:
1. 上传的各种证明、证书须是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同时上传该文件原件及公证后的英文或中文翻译件。请用扫描仪将相关文件彩色扫描后上传,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不接受复印件。
2. 学校在审核上传的申请材料过程中,可能会要求部分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的书面版原件/公证件或者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文件供进一步查验。申请者应保证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与准确,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填报信息有错,将不被受理。
4.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院/研究所提交入学申请材料,亦不得同时报考两名或更多的导师。
5. 请慎重选择学习专业和研究方向,应在与导师沟通一致后再提交申请。入学后,国科大不予受理此类型的变更申请。
6. 申请人请勿直接向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寄送纸质申请材料。任何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7. 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科学院“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奖学金、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其中任何一项的,可以免交报名费。
8. 任何情况下,报名费均不予退还。
9. 请认真准备。任何申请均不予退回修改。
五、申请截止日期
2020年3月31日。
六、录取及入学
国科大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资助、录取。申请结果将一般在五月或六月公布。《录取通知书》、奖学金资助证明等相关材料将通过培养单位邮寄给奖学金生本人。
奖学金生请持申请奖学金所用的普通护照、国科大《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及所有体格检查报告原件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学习类签证。请保存好录取通知书及JW202/201表原件,以供入境后申请居留许可使用。请勿免签或持其他类别的签证入境。
七、其他事项
1. 奖学金生应按照国科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和指定的地点报到入学。未能按时报到的,应当事先请假,并征得学校同意。
2. 资助期限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学习时间为准。
3. 奖学金资格保留期限自注册截止日算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
4. 奖学金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由国科大逐月定期发放。新生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当月15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
5. 奖学金生来华后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国科大及培养单位的各项规定,按时参加各种考核、考试。否则,将按照国科大有关规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6. 奖学金生在资助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论文,需同时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和培养单位,并注明“Sponsored by UCAS Scholarship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八、联系信息
中国科学院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中关村东路80号
邮政编码:100190
联系人:胡梦琳
Email:iso@ucas.ac.cn
电话/传真:+86 10 82672900